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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據本刊記者了解,鑒于城投債市場存在的問題,政府已經開始重視并準備采取應對措施。而且,監管當局近期會規范政策,提高門檻,嚴格審查,控制過熱勢頭。
比如,國家發改委財金司司長徐林近日罕見而具體地指出,“事業單位的資產不能計入凈資產、利潤主要來自財政補貼的城投公司將不鼓勵發債、評級低的城投債不準進入交易所市場等規定,政府都在考慮。”這是監管層控制當前市場過熱意向的表現,同時表明,未來政府監管的方向應該是“提高門檻,嚴格審查”,且城投債市場將在監管下進一步規范。
“在當前的大背景下,繼續發行城投債必不可少。”劉明軍認為,“但是一定要最大程度地減少城投債的風險,在發債門檻和審查力度上下功夫。”他認為,在操作過程中,相關的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,“比如,發行主體是否具備條件?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如何?流程是否合規?除此以外,后期募集的資金管理也要跟上。”
“地方在發行債券時一定要考慮地方財政承受能力,不能沒有節制,要算一個大賬,”沈小平表示,地方政府要明晰每年的收入情況和償還能力,一定要有能力保持地方財政流動性。
“另外,投資項目一定是要有效益的。”沈小平認為,現在有些地方在投資的過程中有點“一哄而上”,本來一些審核過不了關的,現在通過刺激計劃列進來了,包括一些產能過剩的行業,“地方政府腦子不能太熱,不能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。通過發城投債很容易造成產能過剩,在這方面一定要謹慎,投資項目一定要符合國家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。”
結合國外經驗,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投資系教授宋立表示,與一般責任地方債券相比,美國的收入債券(與我國的城投債接近)不直接構成地方政府債務,有利于減輕地方政府財政壓力和債務負擔。發行這種債券也不存在嚴格的市場約束,發行者作為獨立法人可以有比較好的透明度,其償還能力不受政府債務負擔的影響,因此受到市場的歡迎。
“要從根本上解決城投債的問題,首先整個財政體制要改革。”周明劍認為,經過四次財政改革,中央政府財力擴大的同時,地方財政的實力過于薄弱,“地方政府承擔著發展地方經濟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任,卻沒有與之相匹配的財權。地方政府如果有錢了就不會大肆發行城投債。”